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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少林功夫”联名款服装涉嫌侵权“少林寺”?

张知恩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2-11-17
近日,指森马品牌服饰涉嫌侵权的“嵩山少林寺回应注册666个商标”的话题冲向热搜榜单。

到底发生了啥?少林寺原来也搞起了商标护城河?

原来,作为中国嵩山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林资管”)于日前发布声明称,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以及线上众多其他店铺均在销售与少林功夫联名系列产品,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
(来源少林寺官网)

该公司声明:

1.中国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注册号:15647839)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公司未经少林寺及我司授权,擅自将“少林功夫”商标使用于自己公司的服装商品及广告宣传上,已经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


2.森马公司设计并生产、销售上述所谓“森马×少林功夫”联名款服装的行为,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上述服装商品是少林寺授权联名产品或者与少林寺及相关合作单位存在特定联系,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3.我司注意到,近期在商业领域针对少林寺保护性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我司针对这一情况,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展开相关法律行动,并将视受影响状况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是想做国风联名款的森马,一不小心陷进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据国知局商标检索网站检索显示,中国嵩山少林寺的确共申请注册了666个和“少林”有关的商标,其中包括刚刚注册的
少林生活、少林印象等周边产品,目前正在等待实质审查当中。还有已经注册成功的“少林”“少林功夫”“南少林”“北少林”“东少林”“西少林”等。

嵩山少林寺回应表示:少林寺的名称曾被人滥用,推出所谓“少林秘方”等,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少林品牌。

(部分商标注册截图,左右滑动查看)

看到这里,小编陷入了困惑,中国嵩山少林寺作为我国优秀文化遗产,为何其商标交由一家公司来进行管理?“少林功夫”“少林寺”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吗?森马涉嫌“碰瓷”构成侵权吗?

嵩山少林寺的商业版图


其实,说起少林寺,脑海中印象最深的当属李连杰当年主演的武侠电影《少林寺》。电影的火爆让有着“天下第一名刹”的嵩山少林寺闻名全国。

(来源少林寺官网)


伴随着游客的蜂拥而至,少林寺名气大涨,也因此遇到了一系列商标侵权事件,甚至在日本发生“少林寺”商标被抢注的现象。

随后,嵩山少林寺投资成立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希望可以“亡羊补牢”,立即开始了“少林”、“少林寺”的商标注册。与此同时,一方面对国内尚未注册的商标进行注册,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方法对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回购”。


据少林寺官网介绍:少林资管其前身是少林实业,成立于1998年,当时由中国嵩山少林寺全资所有,其核心任务是保证“少林”、“少林寺”品牌保值升值、永续发展。

目前,少林寺在多个领域都有所涉猎。(也是非常有商业头脑了
(图片来源天眼查)

“少林功夫”“少林寺”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吗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关于商标“不良影响”判定规则中规定,根据国务院1994年第145号令规定,宗教组织或者团体可以兴办自养企业,在不会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利益的前提下,宗教组织和经其授权的宗教企业以专属于自己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不认定为不良影响。


很容易理解,如果一般人注册申请“少林寺”“雍和宫”此类大众所熟知的宗教活动场所为商标,将会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造成商标使用时使公众对商品或者上篇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不利于市场秩序的规制。比如,少林寺在米酒上申请“南少林”商标因“可能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被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众所周知,饮酒系佛教禁忌。本案申请商标为汉字组合“南少林”,指定使用在烧酒、白酒等商品上,可能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八)项所指情形,故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其实,类似于少林寺的知名寺院
浙江灵隐寺、陕西法门寺也都注册了商标。

(灵隐寺商标申请部分截图)

(法门寺商标申请部分截图)

可以发现,有些商标注册甚至采用了全类别的注册的方式进行商标布局保护。一方面保护文化元素不会被滥用,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传统文化品牌商誉的保护和发展。而“少林武功”虽然是家喻户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社会大众所共同拥有的文化元素,但是在法律上,这几个字是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

然而,小小的眼睛大大的困惑,少林寺还注册了光明顶……这不是当年风靡一时的《倚天屠龙记》中那个六大门派围攻的光明顶吗?


森马服饰涉嫌“碰瓷”?


根据声明,嵩山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少林资管表示,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天猫“森马官方旗舰店”、微信小程序“森马官方掌上旗舰店”、拼多多“森马品牌店”,以及淘宝、拼多多等众多其他店铺均在销售“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但森马在使用“少林功夫”品牌名称时没有获得少林寺授权,也未事先书面向少林寺提出意向。

(来源网络)


可以看出,森马服饰在宣传中显示的以及衣服上的“少林功夫”字样标识与嵩山少林寺于2014年11月5日申请注册“少林功夫”商标(25类,用于“服装;内衣;童装;鞋(脚上的穿着物);运动鞋;僧帽(帽子);袜;手套(服装);围巾”)近似,但是如果仅仅如图中衣服上图案的样式出现,这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存有疑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商标局《关于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决的标准》汉字商标与拼音商标互不近似,但涉及驰名商标的除外。拼音主要系推广普通话为汉字注音的符号,不同的注音对应的汉字不一样,故汉字对应的拼音两者申请为商标时并不互相冲突,可以得到注册。如在先申请的"tianhe"与后申请的“天河”两者申请在同一商品上不会引起混淆,可以同时得到核准注册(tianhe有多种注音,如“天鹤” 等)。

那么
“SHAO LIN KONG FU”并不会与少林寺的“少林功夫”引起混淆。所以,森马侵犯嵩山少林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待进一步考证,但是如果将“少林寺”进行商标使用的话,就要考虑构成商标“不良影响”的问题了。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快销时尚品牌的流行和互联网电商市场的冲击之下,好多曾经的老牌服饰品牌希望通过树立国货潮牌的形象来“翻身”,与各大经典IP联名,比如和故宫联名、与博物院联名、与迪士尼联名……而曾经家喻户晓的森马也选择这种“搭便车”的方式来挽救市场低迷的业绩。但是,涉及到IP联名,商业品牌合作之前必定要有敏锐的知识产权嗅觉,避免没有迎来“翻身”却先涉险“翻了车”。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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